8月2日22時08分
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區一小區起火
消防員出警途中
被一輛電動車攔住去路

現場視頻可以看出
男子駕駛電動車行駛在機動車道上
消防員立即鳴笛警示
該男子卻無動于衷,一路占道緩慢行駛
甚至直接騎到路中央
大約行駛200米后,才離開主干道
延誤了寶貴的救援時間
目前,案件已提交交警部門處理

消防車警笛一響
意味著前方可能有生命急需救援
可能有財產正遭受侵害
請給消防車讓道
千萬不能惡意阻擋消防車
↓↓↓
1。不避讓特種車輛,嚴重者可被拘留并罰款

根據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辦法規定,不避讓正在執行緊急任務特種車輛的,可以處以100元罰款,記3分。情節嚴重的,甚至會按照《治安管理處罰法》第50條,對“阻礙執行緊急任務的消防車、救護車、工程搶險車、警車等車輛通行”這一行為,處以警告或者 200元以下罰款;情節嚴重的,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,可以并處500元以下罰款。
2。遇到特種車輛應該這么做
一般情況下,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,所有車輛應該統一向右側變道,空出最左側通道讓特種車輛通行;如果遇到道路擁堵的情況,社會車輛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,盡可能向兩邊靠,空出當中車道,讓特種車輛通行;如有因避讓特種車輛而產生違章,可以申請撤銷。

消防車是在與時間賽跑
早到一秒鐘
被困人員就多一分希望
財產損失就少一些
如遇到執行任務的消防車時
請主動讓行!